佛山照明周日晚间透露,因证券欺诈陈述责任纠纷,公司判处向395件案件中各原告赔偿金投资差额损失、佣金、印花税、利息总计人民币2276.44万元及港币341.92万港元(约合280.27万元人民币),并分担一审案件受理费46.30万元。 2013年9月17日至2015年10月21日,公司分别接到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《应诉通知书》等涉及法律文书,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法院原告共2755人以证券欺诈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对本公司驳回的民事诉讼案。 公告称之为,本次公告的诉讼案件牵涉到的损失将对公司2015年度利润包含根本性影响。
本文来源:E星体育官方网站入口-www.ahyansong.com
Copyright © 2009-2022 www.ahyansong.com. E星体育官方网站入口科技 版权所有 备案号:ICP备39194713号-6